更新时间:2018-08-31 23: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是始终坚持典型抓、抓典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典型抓”是指要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创优的力度,做到有典型独创的思路、有典型独到的方法、有典型独特的抓手,从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境界。“抓典型”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是指提炼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党建工作的先进人物。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实践中,遵循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把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抓住典型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和巩固等环节,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开创从严治党工作的新局面。
湖镇镇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巡视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并交办的关于2011年度、2012年度11个行政村套取粮食综合直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下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及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纪委、组织、农办各线领导配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经过多轮的调查取证、谈话问询以及沟通汇报,按要求对11个村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60多万余元,9名村书记、主任受到纪律处分,按时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清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抓。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