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9:26作者:三水老师
县委和高检院、省、市院的部署,院党组决定,2016年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重要实践。在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的内在需要和本质要求,是新形势下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从根本上保证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各科、室、局要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要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检察工作实际,特别是全院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检察特色,认真谋划安排,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良好成效,为我县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牢牢坚持基本原则。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理论武装先行。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明标准、立规范、守纪律,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抓在平常、融入经常,注重贴近检察实际、贴近检察工作、贴近检察人员,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组织生活,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政策、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对照正反面典型,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上级带下级,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五是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要根据检察机关的不同层级,区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提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凝聚力、感染力。
(四)明确教育组织形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是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院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通过开好党员大会、讲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主体党日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把握重点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通过通读、熟读、精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接受教育、汲取力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二)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每一篇重要讲话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突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把省、市院、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三)做合格党员。要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把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根本,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学习教育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加强党性修养,恪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按照省院和市委要求,做到“六个着力解决”。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不足,精神空虚,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拿党章党规当回事,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四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是违反党纪党规,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公权私用,为政不廉、碰触底线等。五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六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三严三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四、落实主要措施
(一)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学习研读与讨论交流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有计划、分专题地开展学习,要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院党支部要根据各部门岗位特点列出具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方式和质量要求,学习情况应如实记录,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确保每位党员记录不少于20000字学习笔记,撰写5篇学习心得体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对离退休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送学上门等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二)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重点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院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并确定3名党员进行学习交流。要以“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行为”、“增强看齐意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4个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创新方式讲党课。坚持把讲党课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方式,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院党各支部要对党课的主题、内容、时间、方式等作出统筹安排,支部书记要带头讲一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党组书记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为全体干警讲一次党课。讲党课要联系业务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点出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行为问题和具体表现,增强贴近性、现实感。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院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四)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院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前,要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问题摸清找准;会上,要突出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两级院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会后,要列出支部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院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院领导要与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准树起来、严起来。
(六)立足岗位做表率。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提出做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当标杆、作表率,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解决问题、带头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带头促学作用。在普通党员中开展“践行先锋标准,岗位建功立业”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时时处处铭记身份,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党工作;在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公诉、办公室等5个窗口部门建立责任示范岗,严格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七)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围绕县委开展“四个走遍”、“主题党日”、“党性锤炼日”三项自选活动,自觉开展每周二下午的“主题党日”活动和每周五下午的“党性锤炼日”活动,引导和督促党员自觉学习党史党规党纪,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锤炼党性、改进作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两学一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县委开展每月开展“党员诵读一段党章党规、缴纳一次党费、确定帮办一件实事,支部书记讲一次党情、走访一次老党员”“五个一”活动要求,不断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结合学党章、学条例、学准则活动,举办一场党章党规专题讲座;结合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进行一次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培训;结合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一至两场主题教育电影;结合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电视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党章党规知识测试,为参加竞赛选拔选手;结合创建“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和“牢记宗旨使命·争当陇原先锋”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到市内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一次缅怀革命先烈,接受传统教育。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由院党支部和政工科牵头组织实施,各科、室、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权胜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任成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院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总责;院党支部和政工科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组、负责监督落实。各科、室、局负责人要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搞好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围绕服务检察工作大局,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保障检察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使学习教育与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同完成好本条线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以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提全院工作水平,用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院党组和纪检组要每季度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落实上打折扣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诫勉谈话,促使其补课整改,确保各项学习教育扎实进行。
(四)注重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积极成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