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20:06作者:李一老师
增强法治意识推进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我县正处于推进“五五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县的理念,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全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科学持续协调发展。
一、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在推进依法治县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全面贯穿党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上来,统一到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五五战略”的部署上来,树立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充分发挥好县委在依法治县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和工作合力。
二、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使各项决策都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事项规范化、法律化。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向创优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推进“透明政府”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管,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守牢公正底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习XX总书记引用培根的话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推进依法治县,必须按照中央、省、市部署,推动司法部门各项改革,大力推进“独立司法”、“阳光司法”、“为民司法”。各级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法律的敬畏和忠诚之心,坚决纠正当前在行政执法领域存在强势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抓好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司法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司法理念和业务水平,带头依法,秉公执法,坚决杜绝法外施恩,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