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5:48作者:王新老师
在市、区县(市)政府机关和社会公共机构中同时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和新增的公务车及租赁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安部门适当放宽新能源货运车辆在市内通行的禁行限制政策。沈阳市更新和新增的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逐年提高。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选择适合沈阳市的新能源车型,纳入年度车辆采购计划。可先行少量采购,确定适用车型后组织各区集中采购。沈阳市更新和新增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通过大力宣传、政府补助、建设新能源汽车体验场等办法让广大市民了解新能源汽车,积极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制定鼓励性政策,引导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