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0:20作者:三水老师
◆4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各地要根据不同资产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物权保护;对经营性资产,要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好地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
◆4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4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畜产品等,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各级财政对保费累计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一般补贴35%-50%,地方财政还对部分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构建了“中央支持保基本,地方支持保特色”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体系。
2015年,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升级,在几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扩大保险范围。要求种植业保险主险责任要涵盖暴雨、洪水、冰雹、冻灾、旱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等。养殖业保险将疾病、疫病纳入保险范围,并规定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公司应对投保户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扣除政府扑杀补贴)。二是提高保障水平。要求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鼓励开发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多层次、高保障产品。三是降低理赔门槛。要求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投保农作物损失率在80%以上的视作全部损失,降低了赔偿门槛。四是降低保费费率。以农业大省为重点,下调保费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