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37作者:王华老师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第三条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的优秀教师,在符合业务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年限的要求,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1、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高级教师任职满3年,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