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52作者:李天扬老师
单位类型 | 高级 | 中级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职高) | ≤40% | ≤50% |
其他普通高中(职高) | ≤33% | ≤55% |
初级中学 | ≤28% | ≤55% |
小学 | ≤10% | ≤60% |
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 ≤10% | ≤58% |
其他幼儿园 | ≤8% | ≤55% |
2、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人数较少,考虑我省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的现状,我省正高级教师岗位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3、特殊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比照同级中小学学校进行设置。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控制标准,研究制定此类中小学岗位设置(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