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6:56作者:王华老师
建立责任评估机制及退出机制
为了确保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遵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履行承诺和责任,在2016年的《暂行办法》中提出,上海市会对出现以下五种情况的企业进行责任评估:一、从1月1日起,单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在本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40000辆;二、单一乘用车车型每销售10000辆;三、单一商用客车或专用车车型每销售500辆;四、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机构存在服务不规范、车辆售价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值等方面。
对经过评估,确实未履行责任的厂商,会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补助申请等工作,完成整改后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厂商可恢复政策支持,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依然不符合要求的产商,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注销相关车型备案。
相对于以往只有补没有罚的政策,设置退出机制更有利于企业严格自律。同时,也有利于预防类似“左手倒右手”的骗补伎俩再次上演,按照销售量进行分批审查,也能为落实每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提供保障。
此外,该文件还表达了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商业创新模式及车联网、智能电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并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专项政策给予支持。以及提到在采取机动车限行的同时,会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