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9:21作者:李天扬老师
17.吴兴区政府要加大城镇住宅房屋装修监管力度,禁止擅自拆改住宅房屋承重结构,禁止擅自对砖混结构住宅房屋主体结构作任何改动,禁止擅自破墙开店,禁止住宅房屋基本单元分隔。发现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有违法装修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依法进行查处。
18.吴兴区政府要严格管理房屋出租,禁止对鉴定结果为C、D危险等级的住宅房屋出租。
19.吴兴区政府要根据实际制订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倒塌事故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对特别危险的城镇住宅房屋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跟踪和监测措施。加强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