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1:33作者:李天扬老师
黄标车提前淘汰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由内燃机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铁路机车和拖拉机除外。
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执行山东省和济南市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的黄标车辆淘汰不适用本补贴政策。
二、机动车排气有哪些危害?
机动车排气中含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台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及细颗粒物(PM2.5)、铅尘、醛类等大量的有害物质,这些污染物在污染环境的同时,还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一氧化碳:会消弱血液向各组织输送氧的功能,造成感觉、反应、理解、记忆力等机能障碍,重者危害血液循环系统,导致生命危险。碳氢化合物:在大气环境中受强烈太阳光紫外线照射后,产生光化学烟雾。氮氧化物:对呼吸系统有危害,在高浓度下暴露10分钟,即可造成呼吸系统失调。细颗粒物:不但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因其表面附着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机动车排气因其属低空污染,处于人类呼吸带上,会直接影响人体尤其是儿童的健康。
三、什么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由环保部门核发的合格标志。环保检验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标志。
四、机动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样式是怎样的?
五、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通俗地讲,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的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点燃式汽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压燃式汽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六、为什么要淘汰黄标车?
机动车排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在大中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已占空气污染负荷的20%以上,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而且,机动车排放属低空污染,处于人类呼吸带上,直接影响人体健康。
山东省是机动车保有量大省,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2282万辆。其中,汽车1195万辆。2012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46.8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7%。近年来,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也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截止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39.5万辆,其中汽车约118.1万辆,且增长势头不减。另外,机动车还排放大量的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已成为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来源。在机动车中,黄标车对污染的贡献最大。我省黄标车约有116万辆,占全省汽车总数10%左右。由于黄标车制造时间较早、制造标准较低、排气污染较重,有关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5~10辆左右新车排放。据环保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仅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排放了63.7%的氮氧化物(NOx)、86.6%的颗粒物(PM)、55.9%的CO和60.4%的HC。加快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将有助于减少车辆“冒黑烟”现象,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