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3:48作者:王华老师
(三)省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作为资产注入,以解决省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问题,具体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中安排给省城投公司,并由省城投公司下拨至各市县财政局。资金下拨市县后由省城投公司逐年摊销,资金计划和指标仍然按原分配渠道下达不变。
五、资金使用管理
省城投公司与各市县财政局签订协议,由省城投公司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委托市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市县配套安排的项目资本金由省城投公司统一归集,在贷款发放前由各市县政府将项目资本金一次性划入省城投公司建设资金专户。省城投公司下拨的项目贷款、市县配套的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其他相关资金均统一下拨至市县财政指定的资产融资管理专户。
六、还款措施
(一)省财政安排的棚户区改造补助等资金,在项目建设期间,用于项目建设投入;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可作为还款来源之一,用于项目还款。
(二)项目自身综合收益、市县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和其他收益等用于归还融资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局通过一般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建立还款准备金,并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安排还款。
(三)市县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另行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同意由省财政通过结算往来扣缴市县到期应还的借款本息。各市县财政局承担的应还本息资金由省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往来扣缴,并由省财政统一划给省城投公司。
附件2:全省棚户区改造过桥贷款(软贷款)融资、建设、偿还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优惠政策,特制定全省棚户区改造过桥贷款(软贷款)融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统一融资、委责代建,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城投公司)为融资主体,各市县为子项目,汇总成一个总项目,统一向金融机构融资,委托、责成市县代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通过市县财政资产融资管理专户统一归集,委托当地财政监管,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用途使用;整合资源、统一还款,统筹安排还款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还款的保证。
二、总体目标
申请过桥贷款(软贷款)30亿元,用作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