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3:35作者:才子老师
(五)乙方需要参加甲方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专业审定,合格者由甲方提名并签订本协议,办理入伍手续,有一项不合格者本协议自行取消。
(六)乙方在批准入伍之日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或者乙方所学专业是国家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但乙方未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协议自行取消。
(七)乙方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批准入伍之日前书面告知其他两方后,可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八)乙方在批准入伍后,根据新兵检疫复查规定发现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退回其入伍所在地,本协议自行取消。
(九)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均应认真履行,若有一方提出变更,须征得其他两方同意。一方擅自违约给其他方带来工作被动和损失的,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十九、维护应招对象参军入伍的正当权益有哪些规定?
要维护应招对象参军入伍的正当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其参加报名、体检、政审等原因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毕业生因应招入伍解除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应招对象送检条件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送站体检:
(一)男性身高不足162cm,体重不足45kg或过于肥胖者;女性身高不足160cm,体重不足42kg或过于肥胖者。
(二)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
(三)影响劳动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不能走远路的平板脚),严重脱肛,疝气。
(四)明显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的瘢痕。
(五)疥疮,与麻疯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同吃,同住等),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
(六)经常心口痛、拉肚子、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近5年内患过肝炎。
(七)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
(八)遗尿症(近几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九)耳聋,耳内经常流脓,明显斜眼、近视眼。
(十)其它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近1年内经常生病影响学习或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