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9:45作者:才子老师
二、推进科技和体制创新,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
(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实施能源装备制造创新2025行动计划,研究建立先进技术装备创新推广协作机制。示范应用超超临界机组二次再热、大容量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柔性直流输电、煤矿智能化开采、大型管道电驱压缩机组、深海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先进技术装备。
推进重点关键技术攻关。围绕能源安全供应保障、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三大重点领域,集中攻关核电关键设备、燃气轮机、智能电网、大容量储能、燃料电池、天然气长输管线燃驱压缩机组等装备及关键材料的自主研发应用。加快全钒液流储能电池、海上浮式核动力平台、光热发电、智慧矿山、煤层气、生物质能等领域技术定型。
加强革命性技术研究论证。聚焦战略性前沿技术,进一步加大研究论证力度,推进能源互联网、先进核能、煤炭分质梯级利用、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革命。
强化科技创新基础。加强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三代压水堆先进核电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页岩气、煤层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油品质量、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等行业标准制修订。研究组建太阳能发电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源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五)加快能源体制创新
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措施。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强成本监审,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南方、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和贵州、云南、山西等省电力市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相对独立原则,组建京津冀、南方、贵州、云南、山西等电力交易机构。推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市场化改革,制订实施市场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推进放开发用电计划,优先保障民生购电和清洁能源发电。推进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在广东、重庆等地开展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
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拟订配套措施,研究开展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有序放开石油勘查、开采、进口、加工准入。推动油气管道网运分开,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促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编制国家能源局权力、责任清单,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改进服务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研究建立行政审批听证和项目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