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15:42作者:王华老师
其次,在联合作战司令部层面,确立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实施联合作战指挥的主体地位,赋予其选拔与免除下级指挥官和参谋人员职务、鉴定下级军官任职表现、召集军事法庭制裁等重要权力,解决了军种退出作战指挥链的问题。
最后,在联合军官使用方面,建立联合军官的培养、选拔、晋升和任用管理机制,规定联合军官晋升比例不得低于军种同级军官,不经联合培训和联合岗位任职不得晋升为将军,各军种须依据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的人事鉴定来考核晋升军官等,进而确立了“联合优先”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