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8:26作者:李天扬老师
笔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具体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月17日下午(14:00—18:00)、5月18日上午(8:30—12:00)、5月18日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到贵阳市君安宾馆(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11号)向聘任机关提供拟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聘任机关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由聘任机关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
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面试工作由各聘任机关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各聘任机关应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命题专家组,负责面试命题工作和面试具体实施工作。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能力,包括专业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
面试在各有关市(区)政府所在地进行,具体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或《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
经面试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量化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聘任机关具体实施。各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设计量化考察标准,制定考察方案,考察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予以组织实施。聘任机关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须有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员,1名外聘专家。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依据考察方案、考察标准和考察结果,评定应聘人员考察成绩。
(六)总成绩排名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考察成绩相加之和。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考察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聘任机关根据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由聘任机关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完成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参照全省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