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级市财政及国税、地税部门)
一是以税源管控为导向,建立地方收入科学预测分析和税源管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和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全部税源的有效监控。坚持财税联动,有效监控税收非正常转移、流失问题,优化涉税服务,稳固地方税源。
二是落实中央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部署,清理本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非税和财政优惠政策等;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以及税收收入合法性、真实性的考核评估,防止虚增收入和“跑冒滴漏”,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四)推进政府债务和基建投资评审管理改革。
改革目标(到2018年):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落实“控新增、减存量、收借款、清往来”等各项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之内,到2016年底全市存量政府债务余额实现较大幅度下降;探索非债务融资等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提升评审成果利用,提高政府投资成效。
13.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局等市直各相关部门)
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推进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通过政府债券筹集建设发展资金,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
二是加快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落实《广州市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3-2016)》,通过采取盘活存量资源、理顺政府和企业债务关系、落实经营责任、整合优质资产等有力措施,对截至2013年6月末的存量政府性债务力争至2016年底化解60%左右,切实减轻我市政府性债务负担。
三是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管理市场化和开放式、竞争性的新型投融资机制,探索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权、产业投资基金等权益性融资,逐步破解城市建设资金渠道单一问题。
14.健全和完善投资评审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各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财政投资评审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强对评审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管,引导建设单位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成效。
(五)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