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1:54作者:王华老师
为配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了一个调研组,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从2016年5月开始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份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下称“调研报告”)。
在这份调研报告中,提到了西部某省向调研组反映的情况:该省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而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则为月人均2065元,前者是后者的1.56倍。
机关、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双轨制”的存在,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
“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上述调研报告中称。
此外,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不同群体的社保待遇差距。
而由于“双轨制”的存在,使得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变得愈发困难。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调研报告称。
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的问卷调查,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由此可见,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已到破题之际。
马凯则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决策层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马凯透露,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现在已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所谓“一个统一”,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