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2作者:王新老师
实际上,这段话可以理解为,中共现在既要活力又要秩序。如果三中全会更主要的任务是通过全面深改来释放社会活力的话,那么四中全会无疑是要通过依法治国,为更理想的社会秩序而战。
为此,公报在结尾再次将两者相提并论,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当然,四中全会的公报丝毫没有忘记习总甫一上任时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宣示。文中虽然以13处强调党的领导的高频次创造新纪录,并且更明确地点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但却有更大量篇幅在事实上指向了对执政党的自我约束。
这种约束的方向有二:党纪和国法。公报上的这句话,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很显然,言有尽而意无穷。如果仔细阅读公报,可以发现,有多处文字均是在呼应这两句话。
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这些相对具体的要求,指向明确,就是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再比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就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其实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是个很大的问题。按照新加坡国立大学郑永年教授的说法,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一直在争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我们通常说党纪国法,也并不意味着党员干部只接受党纪的处置,而不用受国法惩治。
实际上,此前几个月中纪委官网一直在论述一件事,那就是党纪只会比国法更严。这一点从许多官员接受调查时的新闻稿中就能看出来,包括今年最大老虎在内的许多老虎倒下时,说法是涉嫌严重违纪,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违法,只是需要进一步查实。还有今年中纪委通报时对通奸一词的使用,就是引据党纪,而非国法,因为前者规定更为严格。
十八大以来,中共肃贪之严厉,作风整顿之认真,国人拍手称快,世人有目共睹。但也有外界将之解读为权斗、运动式反腐,四中全会表明,这些所谓的观察者实际上要么对中共党内的规范程序不甚了解,要么故意对其依法从严治党的决心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