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2作者:王华老师
既已形成,所以此次四中全会公报里对法律体系提出的任务就是完善而非建立。当下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让其真正在实践中发光发热。
一位与岛君相熟识的中央党校专家私下里表示,当下一直强调的制度建设,其实更多的是执行层面,为啥?你去数数中国已有多少法律条文就明白了。
我们不妨先看看法治是怎么回事。
学者的解释比较拗口,但很全面,法治是指一国法律制度、法律典则、法律运行、法律实现等有关法的综合交织的因素形成的法之实践体系。也就是说,归根结底,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体系是高度强调实践性的,已经形成的、让人眼花缭乱的法律条文,如果实践不了就是死的,法治体系要将其盘活。
所以此时重新去看十八大提出的一句话,会觉得别有深意: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届中央从一开始就将解决法治问题放到了基本方式的重要位置,时隔两年,十八届四中全会终于进行了一番彻底的讨论。
讨论的结果是决定形成五大体系,这五大体系加起来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在前四个中,我们要着重谈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因为回顾中国法治走过的进程,就必须考虑中国的法治文化,而对于中国能否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信心,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保障,既包括制度上的保障,也必然包括法治文化与法治队伍建设的支持。说到法治文化建设,律师们应该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公报中明确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个自觉性和坚定性,可不就是赤裸裸的保障么。
说到法治队伍建设,尽管《决定》全文尚未公布,但法治队伍建设的措施已让人眼前一亮,简单来说,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转型做立法工作、法官或者检察官的大门已经打开,同时公报还明确了健全从政法专业的毕业生中招人的规范便捷机制。
而第五个体系,就体现在这次全会频次最高的词语上党的领导。
出现频次历届最高的党的领导
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三中全会,历史任务各有不同。
四中全会公报开宗明义,提出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要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