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6:53作者:王新老师
会考成绩(等第) | A | B | C |
成绩折算(分) | 50 | 35 | 20 |
(二)综合素质测试
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传媒策划与管理六个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美术,满分100分。具体由二个方面构成:(1)素描50分;(2)色彩50分。
服装表演、酒店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文秘、电子商务五个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由三个方面构成,满分100分。服装表演专业:(1)形体指标70分;(2)表演20分;(3)特长展示10分。酒店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文秘三个专业:(1)形体指标40分;(2)仪态仪表30分;(3)口头表达30分。电子商务专业:(1)仪态仪表20分;(2)语言表达40分;(3)专业潜质40分。
汽摩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阀门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七个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专业笔试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由二个方面构成:(1)专业笔试40分;(2)技能测试60分
(三)文化考试三门,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各门满分均为100分。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六、测评选拔程序
(一)初审
1.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满足报考条件与《茶山校区(本部)2016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一)和《瑞安校区2016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二)中报考专业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条件下,完成缴费后,确定进入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总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网查询总成绩。
七、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文化成绩折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