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7作者:王华老师
13、杭州市对义务兵退役有哪些优抚安置政策?
答:一是享受年优待金。,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为17310元,进藏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为43250元。在部队立功受奖的义务兵,从优秀士兵到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按800元至3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金发放。二是自谋职业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金基础标准为16000元。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以服役满2年为基数,按基础标准的200%发放,每多服役满1年增发10%;对转业士官以服役满10年为基数,按基础标准的600%发放,每多服满1年增发10%。对农村退伍义务兵以服役满2年为基数,按基础标准的60%发放,每多服满1年增发10%。三是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招聘工作人员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招聘经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用。
14、义务兵在部队有哪些待遇?
答:义务兵服役期限为两年,每月发放津贴费,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500元左右,第二年每月为600元左右;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转改为士官。
15、士官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士官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从下达士官命令后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待遇。如:一期士官(入伍后第3年)的工资约2100元,二期士官(入伍后第6年)的工资约2900元,并根据服役年限和工资调整逐年递增。
16、士官结婚和家属随军有哪些政策?
答: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可回入伍前户籍所在地结婚,但对孤儿、伤残、年龄超过30周岁等特殊情况的士官,经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后可以在驻地找对象。高级士官(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经组织批准后,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并享受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
17、如果适龄青年对今年的征兵工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咨询了解?
答:适龄青年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具体咨询,或者登录杭州市政府网(网址为www.hangzhou.gov.cn)进行查询,也可直接致电杭州市征兵办咨询(具体标准条件以今年征兵命令为准),咨询举报电话是:0571-87345086。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42号,邮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