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7作者:王新老师
6、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征集今年有什么新政策?
答:今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可在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市)应征入伍。并且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7、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按规定可保留学籍,退役后1年内可回原校复学,所在学校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对专升本、本考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家属可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如户籍所在地年优待金低于杭州批准入伍的区、县(市)年优待金的,自入伍之日起3年内,本人或家庭可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年优待金标准证明,向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申请补助,按差额部分的50%给予补助(具体申请和办理程序请咨询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
8、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不含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应将户口迁回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征兵办报名应征。想应征入伍而没有进行预征对象登记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冬季征兵前及时与高校相关部门或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联系,补登预征对象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征兵办报名应征。
9、国家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已完成高等学历教育、在教育部注册的大学本科士兵不再参加高中生士兵文化科目考试,可参加军事职业能力考核直接选拔为军官、飞行学员选拔和作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教育部网站可查阅)。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一名本科毕业生最多可补偿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