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0:07作者:三水老师
第十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六条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站: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28877069,0571—88840567(录取期间用),投诉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