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1:20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3月4日9:00-2016年3月18日16:00止
(二)学校通知入围面试、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8日止
(三)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
(四)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6年4月18日9:00-2016年4月22日16:00止
第七章入学资格复查、报考费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生;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20
电子邮箱:zsb@zcmu.edu.cn
学校网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报名网址:http://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