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1:05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七条2016年3月24日-25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流程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选拔考试
第十八条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6年3月26日8︰00-11︰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银行缴费凭证,3、准考证
第十九条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14:00—
2016年3月27日上午0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中校区10幢)。
二、测试方法及内容
综合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内容为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二十条2016年4月1日,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拟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四、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
六、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