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51作者:王华老师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表1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表2: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科类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第九章咨询
第十七条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