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47作者:王新老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另,中德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德方组织的德语语言考试及专业选拔考试和学生在国外生活费等需另行支付)。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85070169
3.学校网址:http://www.zust.edu.cn
4.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5.“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网址:http://zs.zust.edu.cn 6.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7、招生咨询QQ群:15825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