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46作者:李一老师
(6)英文个人陈述,内容可包括个人特长及爱好、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对未来规划、对申请专业的理解等,字数不限;
(7)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东路199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180668,88181370,88180004,邮编:315100(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第五章选拔程序
第十一条书面审核: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二条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语言为英文,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维、沟通交流能力等。学生上午统一参加笔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筛选部分学生进入下午的面试环节。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四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9:00至4月15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起至4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4月16日-4月22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4月23日起
5.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0日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6月11日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9日起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考生的高考成绩须不低于2016年本省一类分数线。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中将宁波诺丁汉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