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44作者:三水老师
(3)身份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5)相关各类奖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递交以上材料后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2.时间:2016年4月16日(周六)9:00至16:00。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经资格确认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综合测试。
5.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五章测试与考评
第九条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总分50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合成满分50分,占总分的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占总分的40%)+高考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250分,占总分的50%)。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2016年4月17(周日)9:00开始(必须在面试当天8:30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3.测试形式:专业测试和素质考评。
4.测试组织:学校组织建立专业测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5.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测试180分,素质考评20分。
素质考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6.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以于4月20日后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xvtc.com/)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第十一条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以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成绩为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为:语文、英语、数学和技术4门课程等第换算成绩之和/4(课程成绩依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满分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