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16作者:王新老师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6-85137007。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邮编:317000
联系部门: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6-85137102传真:0576-8513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