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16作者:王新老师
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
(一)录取批次: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第二批提前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体育第一批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二)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台州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
(三)成绩折算: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3.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