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15作者:王华老师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分批次分科类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竞赛特长成绩,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素质特长成绩满分为2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素质特长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简章中规定的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获2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3日至3月24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3月25日至4月7日;
5.学校现场确认:4月15日、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学校综合测试:4月16日、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4月29日。
七、录取办法
1.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