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21 03:11作者:李天扬老师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完善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一站式”审核居住证、社保、学籍等信息,方便随迁子女报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市中考中招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市中考中招改革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组织专项督查,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处理;对夸大宣传、肆意炒作、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克服唯分数论。严禁以中考成绩对各初中学校进行排名,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初中学校排名”等不良风气。
(二)深化教学改革。各学校应当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严禁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要主动转变人才培养观念,着力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提升保障能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建立命题人员库,加强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四)制定配套方案。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配套实施办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中考中招改革总体部署,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细则,确保改革推进平稳有序,政策措施落实。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市中考中招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