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9:13作者:三水老师
(五)成绩认定。《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作为考生成绩的原始记录依据,每项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由考生本人签名。完成成绩的计算机处理后,每名考生的成绩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3天以上,公示异议后,区县教委体卫艺科将体考成绩封存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转交区县教委中招办。任何人不得对中招体考成绩进行更改。各级中招办均以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计入考生升学总分。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总结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
六、安全组考
(一)做好场地及考试仪器设备的选用工作。各地中招体育考试前应认真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和完好,有条件的区县将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仪器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加强学生体侧的指导训练。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考工作,加强宣传,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练习,尤其应加强改善心血管系统机能和提高速度耐力素质的综合性练习。同时,要落实学生体检制度,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
(三)建立学生体侧安全保障机制。
1、要建立安全保卫机构,并制定出应急预案。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考试中遇到特殊情况应灵活稳妥处理。
2.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准超载。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信誉度高。集中饮食点要严格执行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各考场应封闭。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教师及临考的考生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考场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备有氧气包及伤员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