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9:16作者:王华老师
2.填报“市外跨区域招生”的考生,可填报五个学校志愿。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慈教职成〔2016〕10号)(附件二)并结合自己意愿依次选择5个专业。填报“市外跨区招生”的考生另需加填《宁波市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跨区域招生报名表》。“市外跨区域招生”将由宁波市教育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四)市内中职(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的志愿补报
市内职业学校统招生录取后,如出现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等部分学校及专业招生录取不足的情况,市教育局中招办(职成教科)将在“教育行政信息平台”上公布本市中职学校补录取的有关信息,给予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一次志愿补报的机会,考生可以向原初中毕业学校提出补报志愿的要求,并填写《2016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补报志愿表》,具体要求和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中职”录取办法
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的统一管理,今年继续采用中职招生平台,实行网上录取新生,并办理学籍注册登记,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一)统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
提前批:升学实验班。
第一批:“五年一贯制”、“3+2”高职专业、杭州湾职校(慈溪技师学院筹)技师班、行知职校三年制学前教育(保育员方向)和行知职校其它专业(代码065)专业。
第二批:其它中职专业,即本市各类职业学校的其它专业。
2.投档、录取、查询、注册等办法
市内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同一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市教育局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在“慈溪职教管理信息系统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向各学校投档,各招生学校应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在网上进行远程录取。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式样和编码,由录取平台计算机打印,并由录取学校盖印后发给考生。考生按招生学校指定的日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将中考成绩单交招生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统一保存。“五年一贯制”、“3+2”高职、普通中专、高级工、技师拟按上述办法进行预录取,录取通知书待宁波市中职招生部门正式录取后发给。
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中招办(职成教科)通过“教育行政信息平台”向全市各初级中学反馈考生录取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