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4:19作者:李一老师
(5)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凭获奖证书,由所报考院校认定后,综合素质面试可适当加分。考生报名时,须向报考院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三)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六、录取办法
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
(二)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联盟各院校网站“单独招生”栏目内进行公示。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校内一周公示。4月底前,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志愿确认。经过考生确认后的录取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于2016年7月10日前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八家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八家联盟院校按计划及公示的单招考核名单确定单招拟录取名单,4月底前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单招拟录取名单最后进行至少一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