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0:39作者:王新老师
但凡雇员阶层,对企业内的罚款制度自然一无好感。
如果能由员工来自行决定,像这样人所共愤的规章制度早就被高票否决啦。问题是,制度的修订权和决策权是掌握在老板手里,员工想反对,恐怕也没有用。而且在罚款这件事上,中外企业的老板们可算是全想到一块去啦,平常再怎么口口声声高喊以人为本的企业,手里都会攥着一把罚单,预备在必要时给违规者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一个大趋势是,目前有越来越多国内企业,正从约束型管理方式向激励性管理机制转变。因此,人们有十足的理由这样设问:企业既然提倡柔性管理,你说难道还需要对员工猛开罚单吗?
我说?我说不就是违反了几条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嘛,咱下次改过来不就得了,上班迟到的给个口头警告、厂区吸烟的作个私下检讨,钱就不要罚啦。这么说让你爽呆了吧?我估计,雇员阶层对此一定是很欣慰的。但,这种做法将会引发的混乱局面,也可想而知。绝非想替老板作无罪辩护,笔者在上述问题上的主张是:罚款越少越好,但必要的罚款不可少。
为什么是罚钱?
我们最好想想明白,从来都没有彻底的人性化管理。作为雇员,既然进了一家企业的门,就得老老实实遵守门规,如有违反,将要领受处罚,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对此有过很形象的比喻,她说,你要到一个日本人家里去的话,就非得脱鞋不可,不管你脚下的鞋有多贵、多新,即使连地都没沾,都还是要脱,这是一个入乡随俗的规矩。针对新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问题,这位世界500强中首位华人女性副总裁观点鲜明你要进入到我柯达的‘新房’,你必须要听我柯达的声音,这是绝对的;还有一句是,你要玩我的游戏,当然要跟着我的游戏规则。
罚款,无疑是叶所称的游戏规则的一种。正如价格手段永远是产品促销的最佳法宝一样,这种企业内的经济制裁行为,由于直接触及到了员工的经济利益,故也具有仅次于辞退、降薪、降职的极大威慑和警戒作用。引用经济学理论:人们基本上是受经济性的刺激物所激励的,金钱及个人奖酬是使人们努力工作最重要的激励手段,公司要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经济性报酬;而要想使违规的员工痛定思痛、晓得利害,我有一位在企业担任人力资源经理的朋友,他提供了最简明有效的办法,只需让他们已经收进钱囊里的金钱,交出一点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