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0:39作者:李一老师
这位朋友告诉我,他所在的企业,以前曾施行充分的人性化管理:员工不仅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免费医疗,而且规章制度对他们而言基本是形同虚设,若非重大错误,不然就很少有被严格追究违规责任的,连通报批评都没有,毋论罚款了。刚开始,员工们出于对企业的感激心理,尚能自觉地勤奋工作、遵守纪律;但时间稍微一长,主人翁意识日渐高涨,如消极怠工、违规乱纪等各种不良现象,都如瘟疫般一一爆发出来,几使企业被活活拖垮。
该人力资源经理上任后,本着治乱政用重典的决心,在处罚机制上着实下了几剂猛药。他在报请企业高层后,作出规定:对员工日常的工作失误和违纪行为,依照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大小,采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多种形式的处罚。实施后,尽管效果非常喜人,但也还是有问题:据说是个别员工面皮比较厚,光是给予警告和记过,他们闻过则忘、根本不往心里去。为此,他就使出必杀技罚款,将员工的违规情况和绩效考核同奖罚直接挂钩。据称,所有问题就此迎刃而解。
另一家向以管理严明而著称的企业,其负责人在与笔者探讨罚款制度的利弊时,称他们在对员工开罚单时,其实是非常头痛和倍感冤枉的:一方面,不罚款,无以体现制度的刚性;一方面,要因此受到来自员工的抵触和曲解。他的分析确有一定道理:世界上鲜有企业将向员工猛开罚单作为自己的创利手段,更没有哪家企业是靠罚款发家致富的;而且,由于员工违纪违规及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往往数倍、甚至百倍于罚款的金额。所以根据这位企业负责人的说法,罚款只是为了让员工在心疼之后,印象深刻、牢记教训罢了。
好比说,企业为培养员工的良好习惯、保证体系健康稳步运营,一般都会规定几大类禁忌,包括吸烟、吃零食、旷工,以及上班时间窜岗、打瞌睡等;言明如有违反,就要被课以罚款。有员工看旁人没注意,就哪里凉快哪里睡着去了,当他接到罚单向人大吐苦水时,我们能同情他、并向他颁发一面委屈奖吗?所以说,制度实际上只是用来约束、规范、管理那些违反制度和有违反制度动机的人;对遵纪守规的员工来说,即使制度的条款再苛刻、罚款的额度再大,也跟没有差不多。
四川希望集团的治厂方针,是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员工,用钢铁般的纪律治厂,一向为外界所称道。陈育新用他近2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证明:在严厉基础上的宽容效果才好,在宽容之后的严厉才更有力度。他主张认为:必须让员工明白,宽容是有限度的,并且宽容只会发生在提高认识之后。该企业有所谓的十不准戒规,据透露,里面的条款几近苛刻;到海尔参观过的人也都在知道,这家企业的员工走路都被要求靠右行,在离开座位时则需将椅子推进桌洞里,否则,都将被课以罚款……企业作这样的规定,用意无非是希望全体员工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强烈的观念:制度和纪律是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