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3:41作者:李一老师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