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3:16作者:三水老师
如何处理员工对管理措施变更的对抗
案例:
某员工在A公司工作十四年,合同即将到期,A公司本拟终止劳动合同,经与员工协商,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对终止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性意见,该公司遂于合同到期之前,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员工的工作职位为销售,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合同续签之后,业务部门加强了对销售员工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位销售每周列工作计划,并要求从事销售员工在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的过程中,拜访某一客户时,要进行拍照,以彩信方式发给直线经理。该员工认为这种工作要求是针对性管理措施,采取了不执行、不配合的对抗措施。
纠纷中的基本法律问题分析
1、十年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享有单方终止权?
北京目前不允许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而必须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该案例中,公司在与员工协商终止未达成协议后,履行了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2、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该员工进行考勤?
在本案进行过程中,HR提出:公司认为该员工经常会利用工作时间照顾孩子,不能实现工作时间饱合利用的效果,所以公司想要求该员工每天到公司打卡上下班。
律师对此回应是:由于该员工属于销售岗位,合同上注明了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同时多年来也没有对不定时员工进行考勤的惯例。在此背景下,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员工上下班打卡,将不定时改为固定工时制,其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在未获得员工同意或认可的基础上,这种单方变更是无效的。
3、公司是否有权加强对该员工的管理?
本案中A公司为加强对不定时员工的管理,采取的管理措施为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并要求员工在按照计划推进的过程中,采取拍照的方式来印证自己的实行工作行为。这种工作要求之前没有要求过,现在突然实行,是否合法?
律师给出的答案是:公司对员工享有用工自主权,管理是公司的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只要这种管理未变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原则上来讲,法律是不作干涉的。
员工背景与行为分析
1、员工基本情况分析
员工家有幼子,丈夫长年在外出差,所以照顾家人是一种必然情况。利用工作时间照顾家人,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有较高的容忍度;但对于一个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了一些争议,公司已经决定要解聘的员工来说,这种情况,往往公司的容忍度会差一些。这一点既是公司加强管理的一个出发点,也是员工对抗管理措施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