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9:03作者:李天扬老师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20日前 | 制订《崇明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本县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有关学习和培训。 |
3月31日前 | 各乡镇事业办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小班)进行摸底调查,划分幼儿园招生区域和范围。各乡镇把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见附件一)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报教育局基教科。 |
4月10日前 | 网上公示入园工作相关信息。 |
4月15日前 | 各园张贴招生公告,并在园所主页“信息公示”栏公示入园工作相关信息。如,入园对象、登记入园时间、登记入园的方法等。 |
4月18日—5月10日 | 网上信息登记。(http://cmjy.sh.cn)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记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 |
5月16日—17日 | 本县户籍幼儿携相关材料至幼儿园审核验证登记信息。符合条件的来沪随迁子女至登记审核点(网上申请的幼儿园)验证登记信息。 |
6月25日前 | 完成招生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 |
6月底7月初 | 各园完成新生入园通知的发放工作。适龄儿童家长也可登录网站,获取录取信息。 |
7月-8月 | 各园完成对入园新生家长进行幼儿入园适应指导活动 |
各乡镇事业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基本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现就本县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入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