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9:03作者:王华老师
(2)市级示范园先满足划区内适龄幼儿入园,有空余学额招收全县范围内幼儿。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公办幼儿园的空余名额依据条件逐步解决。
(4)各幼儿园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班级规模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班和减班。如确需扩班或超学额的,须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跨学区招生。
四、注意事项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好幼儿园入园工作方案,同时按“招生工作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入园招生工作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规范进行。
(三)各乡镇负责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生矛盾。
(四)适龄儿童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要通过资助和补贴的办法,保障其能享受最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五)教育局将会同政府督导部门开展对幼儿园入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入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协助解决本地区幼儿园入园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入园工作有序进行。
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咨询和监督电话及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崇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59613558
崇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北路308号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