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14:17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西藏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报销范围比例政策
2月23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回顾“十二五”时期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解海源介绍,今年自治区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此外,还将积极推进医疗保险领域改革,在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年标准达38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20万元。
部署
今年,人社部门将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适时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的方便。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保待遇水平提高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5年,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各项待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安全网络的作用。“2015年,全区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提高到3678元,高出全国水平140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达140元,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解海源表示,2015年,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年标准达38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20万元。
此外,西藏自治区还建立了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月人均伤残津贴达到2150元,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036元,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到850元。解海源解释称,西藏自治区的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在高风险行业实行项目参保代替用人单位参保的新方式,工伤事故率和工伤死亡人数在全国最低。
在失业保险方面,全区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全年为企事业单位减负7500万元。并出台了企业稳岗补助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稳岗,切实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减负、稳定岗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