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5:05作者:王华老师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特点、疾病谱分布等因素,积极探索创新,实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医保支付方式。
统筹推进。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部门合力,多措并举,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巩固和完善符合我区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全区五个分统筹地区全部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二、主要内容
(四)加强和规范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收支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分统筹地区要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总额控制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超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合理增加的工作量,根据考核情况按协议约定给予补偿,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在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中,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费用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医保基金风险管控。
(五)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在利益调节、资源配置、成本控制、激励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引导作用,普遍建立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或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制度,细化考核指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收付费,精神类疾病和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县级可探索县域内总额包干预付制。对门诊医疗服务,普遍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或按人头包干预付制,探索将门诊大病医保付费与慢性病规范治疗相结合,进一步控制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协议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