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5:26作者:王新老师
目录:
一、常见问题解答
二、学生享受的医疗报销待遇
三、2018年医保交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四、医疗费报销
五、工作人员可提供服务上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常见问题解答
1.我校大学生在校参加的是生活什么保险?
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什么是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是由政府主办。以各级时或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娄底市人民政府娄政发[2016]20号文件明确规定: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所在地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大中专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在学校参保后,学生无须再在原居住地另行参保。
3.大学生医保的优势是什么?
答:在学习期间如遭受非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病时能获得医疗保障,能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缴费少,保障高。
二、学生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
1.在医保指定医疗单位,每生每年可累计陈额报销医疗费如下:
(1) 每年可在指定的校医务室享受门诊统筹 。
(2) 如无第三方责王的意外事故,每年最高可报销意外医疗费用3万元。
(3) 疾病住院最高可报销15万元。
(4) 大病最高可报销医疗费20万元(不含基本医疗)。
2.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
600元、三级医院12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省统一规定执行。 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当次住院医院起付线的50%。
3.报销比例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一级医院80%、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省统规定执行。
三、2018年医保交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1.根据娄星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娄星政办函[2017]65号)文件,2018年度大中专学生的医保交费标准为1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