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5:26作者:王华老师
2.医保生效时间与学生学习期同步,从当年的9月1日起到次年的8月31日止,享受4年均按180元/年缴费的优惠政策。
四、医疗费报销
(一)门诊
1.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在本校内设的诊所(经娄居区医保局审核认可)。
2.报销流程:①参保学生在诊所实名登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联系电话、学生本人开户的商业银行卡号(注明姓名开户行)一②诊所留下学生用药处方并编流水号备查→③每个学期的7月10号、1月30号左右,区医保局来诊所核查属实的→④医保门诊规定的报销标准将医疗费打至学生银行账号。
3.注意事项:学生在所在学校医务室直接办理,10元起付,次均门诊费用限额100,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限额为600元,由校医务室工作人员根据就医者的实际用药情况,进行门诊统筹报销50%以内。
(二)娄底本地住院
1.共10家定点饮院市中心医院、第人民医院第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区人民医院、418医院、民生医院、眼科医院、仁爱医院。
2.住院及报销流程:①参保学生凭身份证到相关医院办理住院登记→②办理住院后两天内凭手份证原件到娄星区医保局办理医保卡(可以委托保险工作人员义务代办)→③将医保卡交住院部备存→④直接在医院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三)外地住院
住院及报销流程:①参保学生凭身份证到相关医院办理住院登记→②办理住院后两天内报炎星区医保局登记异地就医(可以委托保险工作人员义务代办)→③凭住院诊断证明、出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原件(所有资料加盖就医医院章)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④凭上述资料肖接在娄星区医保局4楼大厅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四)给予学生异地住院治疗报付宽松政策
参保学生如因病住院,无论回学生居住地或在娄底治疗,均按在娄底本地医院的报付标准和政策办理。
五、工作人员可提供服务上门办理相关手续
大中专学生发生住院事宜,如有不便,可由学校出面,委托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义务代办报付手续。上述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医保政策不符之处,具体以医保部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