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4:27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找专家就诊后,开了600元的治疗药物,除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的500元,他自己只需支付100元。
帕金森病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属于我省门诊特殊疾病范畴。符阿公是一名退休人员,并缴纳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医院门诊治疗或取药,每月定额补助500元。
我省有哪些疾病在门诊治疗可以报销,
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记者对相应的报销政策进行了梳理↓↓↓
门诊治疗可报销人群分三大类
城镇从业人员24种
城镇居民30种
农村居民25种
门诊治疗可报销的疾病,即我省相关政策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是指那些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坚持吃药治疗)的慢性或重症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器官移植后等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必须购买了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即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如果不购买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就享受不到。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我省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分为三大类:城镇从业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可报销的病种有24种;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可报销病种有30种;农村居民(新农合患者)门诊特殊疾病可报销病种有25种。
符合条件但未申请,
不能享受门诊治疗报销
如今,是否有一些符合条件的患者,由于不知情而未申请门诊治疗报销呢?
省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情况可能确实有,因为有的人不关注政策,或者就医时医护人员也没有告知,虽然患者符合条件,但其本人未提出申请,所以不能享受门诊治疗报销。
据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治疗是可以全部报销的,而在二级、三级医院门诊治疗则需要符合病种范畴,且患者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应条件者,才能享受门诊治疗报销。
政 策
一、城镇从业人员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了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报销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