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16: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是要不断完善、科学调整政策,逐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报销费用。经市政府同意,三部门已下发2016年政策调整意见,适当提高2016年居民医保待遇,并向基层倾斜,力争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总体上再提高5%、达到75%左右。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将取消药物加成的一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80%、65%分别提高到85%、70%;将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降低10%;将符合条件的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级定点医院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的门诊报销比例再提高5%,各级定点医院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的住院报销比例相应再提高5%;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门诊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的参保患者,使用特定药物按100%比例报销。
三是要有效推动“三医联动”,加快落实分级诊疗。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的要求,尽快完善政策措施,要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要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在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落实转诊制度;要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调控引导作用,引导群众到基层看病就医,有效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问题,逐步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县的目标。
四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网上智能审核监控系统,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继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建立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确定不少于50种疾病按病种收费,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五是要加强医保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适当增加专职专业化的工作人员,充实配备经办工作力量。重点加快基层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和经办能力建设,简化报销流程,缩短资金拨付时间,满足参保对象对服务方便快捷的迫切需求。同时,要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认知度和满意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