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16:35作者:三水老师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取得的成效
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施近一年来,总体上运行平稳,成效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保管理体制理顺,居民公平享受政策。一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体制。彻底打破城乡居民户籍界限,享受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二是彻底解决了多年无法解决的重复参合参保、财政重复补助问题。整合后通过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清理重复参保信息,2015年全市实际参保居民共916.4万人,比整合前减少了重复人员约22万人,节约各级财政重复补助1亿多元。三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同等身份参保、同等缴费标准、公平享受同等待遇。我市在全省率先采取个人缴费一档制,简洁明了、便于操作、一步到位,打破身份限制,不分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将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100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380元。四是实行人性化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的特殊政策。明确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由县区政府足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部分县区还根据财政状况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代缴个人费用。2015年,全市共减轻特殊群体63.7万人的个人负担6370万元,这类特殊人群个人不需缴费就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医保筹资和待遇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整合后的居民医保政策在报销范围和报销待遇方面进行了适当调整,总体待遇不降低。主要变化:一是参保患者年度可累计报销提高到4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大病保险由20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二是住院报销比例适度提高。县外定点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三是改革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县域内乡村两级的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每人120元,视为名义个人账户,明确规定不清零,可以结转下年,与下年度支付限额合并使用,家庭成员可以共用,取消了原来新农合普通门诊封顶170元年底清零的做法,有效堵塞了年底突击门诊消费而造成的基金浪费漏洞,增强了参保个人的节约意识和保险意识,也便于基金监管。这项普通门诊报销改革办法在全省是待遇最高、效果最好。四是门诊大病病种增加、待遇提高。门诊慢性病种由27个增加到30个,门诊报销比例为60%,增加尿毒症等9个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70%,累计只扣一次起付标准500元,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患者不住院,实行门诊治疗,减轻患者费用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五是居民医保范围扩大。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由276处增加至377处,将88处民营医院全部纳入全市居民定点医院。医保药品目录由原来新农合的1100种扩大到2400种,并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取消了基本药物的使用限制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了部分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医保定点机构和药品范围的扩大,以及个人自付比例的下降,均相应提高了参保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