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23:26作者:王华老师
(2)过度医疗隐忧:大病医保的赔付是建立在医疗费用超过某个额度的基础上。在实际执行当中,是否会出现为了达到赔付线而进行反复过度医疗,浪费医疗资源的道德风险?这个风险谁也无法控制。经常见诸媒体的骗保案件警示必须依靠制度,而不是仅仅依靠道德来约束参保人的行为。
(3)商业保险逐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虽然有提高效率和专业化程度的优点,但也需看到,商业机构的特点决定其逐利的需求。商业大病保险是不保已经生大病的人的,这也是出于其回避风险的需要。而国家大病保险要求可以带病投保,这是基于大病保险是一项社会公益政策的本质。公益性与商业性某种程度是必然存在冲突的。现在大病保险刚试行两年半,各家险企还是抱着尝试的心态加入合作,心理预期上能够承受三年之内的不理想营业成绩。但三年之后,如果不但不能盈利,反而亏损极大,这些险企还能有足够的积极性参与吗?
国家大病保险制度的未来会如何发展,仍需拭目以待,盲目的乐观无济于事,但此医疗保险机制上的重大创新仍然是社会意义重大,值得谨慎尝试的。